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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备案证明

2025年03月14日 16:37:53 人气: 13085 来源: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
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备案证明
 
沅发改审〔2025〕37号
 
 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已于2025年3月10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,项目代码:2503-431222-04-01-905559,主要内容如下:
 
  1.企业基本情况:湖南嘉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18日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31222MAE56MYN4P,法定代表人:陈锋,注册资本288万元。
 
  2.项目名称: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。
 
  3.建设地点:沅陵县麻溪铺镇。
 
  4.建设期限:18个月(自开工之日起)。
 
  5.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:规划用地面积6666.67㎡(最终用地面积以自然资源部门核定为准),总建筑面积2650㎡。新建1栋25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(含原料渣堆放仓库车间、炉渣加工生产车间、环保砂堆场车间),综合楼150平方米;建设一条日产300吨的炉渣处理生产线。
 
  6.项目总投资额:4980万元。
 
  7.资金来源:项目单位自筹。
 
  8.请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,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、工程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,项目开工建设前须办理好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,确保项目依法依规。
 
  9.项目备案后,项目法人发生变化,项目建设地点、规模、内容发生重大变更,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,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,并修改相关信息。项目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已开工建设的,备案证明文件无需延期,备案证明文件继续有效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又未向备案机关作出说明的,备案证明文件自动失效。
 
  10.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、建设进度、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,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;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,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。
 
  11.项目单位已声明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,以上信息由项目单位网上告知,信息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完整性由该企业负责。
 
 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
 
  2025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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